學有光・師友情 宋恭源文教基金會 申請 「宋恭源獎學金 簡章」 我想四年的時間,可以形塑一個學生很完整的思想跟人格。這樣的道路走起來會比較宏觀,他們對社會的貢獻呢,也會比較大。 「關懷導師」合力育才「器」與「識」 說明 本獎學金發給對象,既考慮優秀之經濟弱勢學生,亦兼顧栽培發展潛力深厚之優秀學生,使其在本校求學期間,毋須擔心學雜費及生活費,專心向學。並安排關懷導師,持續關懷、引導獲得本獎學金之學生,鼓勵其於學習及生活上持續上進,畢業後成為國家棟樑。 申請資格 本獎學金名額每年以40名為原則,每一年級選出10名獲獎學生為原則。優先篩選出符合第一類資格學生,名額以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,其餘名額提供符合第二類資格學生。 第一類資格 前一學年度學期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每一學期修習學分數應至少九學分 家庭經濟弱勢 (需符合備註內至少一條件者) 備註須知 ← 第二類資格 前一學年度學期平均成績82分以上 每一學期修習學分數應至少9學分 經本校二位以上師長推薦 備註須知 ← 名額及獎助金額 獎助對象為品學兼優及家境清寒之 就讀於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學生(不含延修生) 大學部一年級10名 大學部二年級10名 大學部三年級10名 大學部四年級10名 檢附文件 FAQ Q: 獎學金續申請辦法? 各類獲獎學生若於隔年仍符合第二條規定之各類資格,得重新申請本獎學金。本獎學金委員會將參考獲獎學生前一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、參與公益活動成果、關懷導師輔導摘要及整體表現說明等,評核本獎學金之持續核給。 Q: 獎學金若有缺額處理方式? 本獎學金大一及大二若有缺額,得經本獎學金委員會同意後,於隔年增額錄取,以補足該缺額為原則。 Q: 獎學金如何做評選? 本獎學金之評選由本獎學金委員會辦理,分為初審與複審二階段,初審由學務長邀集關懷導師及相關人員組成,辦理初審作業;複審由本獎學金委員會邀集相關人員組成,辦理複審作業。 本獎學金名單待複審確定後,由文教基金會辦理發放事宜。 相關新聞 最新消息 宋恭源頂尖研究講座,邀請諾貝爾獎得主於台大開講 北科大校友 專訪 宋恭源先生 聯誼餐敘 嚴長壽總裁講座 劍潭山戶外遊 社會公益心得 更多消息 ←